▪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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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芜湖市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条件内容政策通知:近年来,芜湖市科技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做优科技创新主阵营,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2020年安徽省芜湖市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政策申报工作,其中包括芜湖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时间内容,下面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汇总,请知悉。
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 15855199550
芜湖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现状
2019年,全市有805家中小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较上年增长了44.5%。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24家。经过重点培育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成长得到加速。
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50家,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有23家高企进入全省“百强”高企行列,246家高企营业总收入超亿元以上。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产值2262.4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0.4%,增加值增长10.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1.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14.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47.4%,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增长贡献率达58.1%。
芜湖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内容
一、提升创新能力
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研发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高500万元。
1.申报条件:
(1)属于年度发布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
(2)技术水平居于国内外或区域领先水平;
(3)具备产业化能力且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4)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文件。(应包含资金审核意见,下同)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及单位基本情况,技术、产品和市场分析,研发创新情况,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研发费用明细(研发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3)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研发费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研发费用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
3.支持方式:
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高500万元。
二、建设支撑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开源和共性技术平台。建立合格平台服务商目录和评价制度,以3年为一周期,按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分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三档给予奖励。
(一)纳入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目录。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或专业公共服务机构。
(2)符合年度发布的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
2.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三重一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
(2)申报单位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3.支持方式:
对经审核通过的单位,纳入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目录。
(二)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给予分档奖励。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目录内。
(2)平台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文件。
(2)平台运营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机构、协会基本情况,平台资质与服务能力,平台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应用效果,近三年运营和财务情况等。
3.支持方式:
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分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三档给予奖励。
三、支持项目建设
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制定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对智能传感器、高端智能芯片、智能制造装备等项目,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补助高2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各市制定专项政策引进导向目录内的相关项目落户。
1.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年度发布的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支持方向。
(2)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文件。
(2)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及单位基本情况,技术、产品和市场分析,研发创新情况,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明细等。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
3.支持方式:
(1)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补助高2000万元。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四、推进应用示范
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支持企业研发产品和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方案推广,每年择优评选10个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予以授牌,并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应用方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高1000万元。
1.申报条件:
(1)应用场景应在安徽省境内。
(2)系统方案提供单位应具有专业基础技术开发团队。
(3)应用示范项目及场景示范效果明显,且具有推广价值。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文件。
(2)场景应用示范建设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系统方案提供单位和应用示范单位基本情况,示范项目情况,应用效果,省内外同类场景应用推广情况,未来推广计划等。
(3)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
3.支持方式:
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应用方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高1000万元。
五、推动数据开放
(一)制定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设面向教育、医疗、交通、环境、金融等重点领域和中小企业的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根据数据贡献者数量、共享数据的规模及质量,择优评选总数不超过20个、每年5个左右的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并授牌。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或专业公共服务机构。
(2)申报单位应编制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并积极面向教育、医疗、交通、环境、金融等重点领域开放共享相关数据。
(3)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数据整合分析应用能力。
2.申报材料:
(1)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文件。
(2)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申请报告。主要包括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数据开放规模、数据开放种类、数据共享次数、数据质量、安全性等情况。
(3)申报单位在重点领域开放共享数据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材料。
(4)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开放共享数据获得收入审计情况。
3.支持方式:
择优评选总数不超过20个、每年5个左右的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并授牌。
(二)建立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共享名录。支持省内超算中心等计算资源向社会开放,对使用名录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支付使用费价款的30%予以补助,同一单位累计高补助30万元。
A.纳入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共享名录。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或专业公共服务机构。
(2)符合年度发布的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参考标准。
(3)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申报材料:
(1)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文件。
(2)申请报告。主要包括机房建设情况,具备计算能力、服务能力、安全性等情况介绍,人工智能计算资源能力及计算资源向社会开放的相关材料等。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计算资源开放获得收入审计情况。
3.支持方式:
对经审核通过的单位,纳入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共享名录。
B.补助使用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共享名录的中小微企业。
1.申报条件:
(1)企业须为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
(3)企业符合安徽省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2.申报材料:
(1)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文件。
(2)企业的资金补助申请表。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发展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及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企业使用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名录缴纳费用凭证。
(5)企业通过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名录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支持方式:
对经审核通过的企业,根据实际支付使用费价款的30%予以补助,同一单位累计高补助30万元。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所有申报奖补资金的单位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完善。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芜湖市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政策申报条件材料及支持方式介绍,需要申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政策的或者还有疑问的请找小编,小编免费为您提供详细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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