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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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正式启动,此次申报工作程序和相关时间要求小编详细解析如下:
一、工作程序
1.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4日—9月25日),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评价相关数据,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见附件1),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按各市推荐名额(各市推荐名额见附件2)确定推荐名单。
3.各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内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5日—10月16日),按系统提示填写绩效评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孵化器、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3、4)。
4.各市科技局于2020年10月16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并将推荐文件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安徽省政策申报咨询:0551-65318129 /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二、有关要求
1.所有绩效评价数据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各市科技局应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科研诚信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此次绩效评价申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绩效评价的责任自负。
5.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今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哦空间绩效评价相关内容了。详细申报书内容看附件
温馨提示:此次孵化器各市推荐名额87家,众创空间推荐名额12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