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奖励:
在我省已建成运行,具有种质资源的多样性、代表性,对外开展公益性共享服务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且在开展共享服务和成果产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依据2019年绩效情况,省给予高可达2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具有长期、固定、安全的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及完善的资源鉴定评价场地、设施和设备;
(三)收集保存的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的多种作物种质资源数量2000份以上或单一作物种质资源数量100份以上,圃保存多种作物种质资源数量500份以上或单一作物种质资源数量100份以上;
(四)具有5人以上的作物种质资源专业研究团队,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保障条件;
(五)健全的管理工作规范;
(六)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表);
(二)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等有关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四)收集保存种质资源情况报告;
(五)主要保护对象所在地位置图和区界图等相关图件资料;
(六)种质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材料;
(七)种质资源圃田间管理或种质资源保存库管理技术规程。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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