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
在我省境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2、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在2019年度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补助内容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给予50%的补助,补助高可达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5、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6、贷款银行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为专利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各市科技局负责通知相关企业在线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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