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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批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申请条件有何变化

文字:[大][中][小] 2020-9-2  浏览次数:1488

2020年安徽的第四批新产品鉴定申请已开始,这批申请条件会有变化吗?首先从2017年9月1日,省经信委不再受理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改为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即由研发单位组织专家召开新产品技术鉴定会,出具鉴定意见;然后再申报新产品认定,认定成功后办法安徽省新产品证书。(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技术鉴定。)
新产品技术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是申报新产品的关键材料之一;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与合理、鉴定委员会专家的层次高低是企业能否通过新产品认定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申请热线: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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