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安徽省注册的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以及嵌入式系统软件、信息消费等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经营管理情况良好,上一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3、近两年内未出现知识产权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
4、在安徽省经信委统计系统按时填报软件统计数据。
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创新情况;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经批准或颁发的相关荣誉(如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创新产品、体验中心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认定标准
1、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法人;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具有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