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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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的扶持对象,主要从安徽省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项目和创业企业中产生。留学人员回到国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年,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近三年内获该项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申报补助: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包括“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和“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分为重点类项目和启动类项目,入选的项目分别可获10—20万元、5—10万元的资金扶持。入选“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企业可获20—3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助。在入选的省级项目中还将择优遴选一批上报人社部,申请级留学人员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年以上境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省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项目属于国内或省内该领域领先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全省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其中“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近3年内来皖启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人员。
申报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3.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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