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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补助及申报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0-9-22  浏览次数:1738

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各市、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
(三)级信息消费示范市(合肥、马鞍山、芜湖)各申报3-5个,其他市、直管县各申报1个,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及体验中心优先申报。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首台(套)创新产品和产品体验中心另行申报3-5个,由省信息产业投资公司初选向合肥市经信局推荐汇总申报。(若推荐项目超过规定数量上限将默认按顺序选取,优先推荐具有区域特色的项目)。
(四)获得工信部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享受有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参加世界智能大会、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信息消费城市行等活动进行宣传,加大示范项目推广力度。

申报补助:
1、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
2、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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