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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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0年下半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2020年9月29日—10月20日。县区在10月26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改贷随时申报。
合肥市下半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合肥市2020年下半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验收项目)
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申报条件:
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②已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至少50%;
③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补助范围及时间:
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资。每一项投资按“三单”小值核算补助金额,即合同、发票(不含税金额)、付款凭证。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进口设备以报关单时间,下同)为准,项目补助期2年,一次性竣工验收的以发票时间为准,早认定的发票为2018年6月1日以后发票。已预拨资金再验收的以预拨资金的申报材料确定发票补助期。
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一次性竣工验收材料包括: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
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⑥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整体或部分土建等专项验收之一也可)。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扶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项目单位;
⑦新引进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⑧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3);
⑩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需评估关联方非标设备填写关联方非标设备(需评估)申报明细表(附件6),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 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5)。
2.已预拨申请验收材料包括: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
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整体或部分土建等专项验收之一也可);
⑦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⑧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3);
⑩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需评估关联方非标设备填写关联方非标设备(需评估)申报明细表(附件6),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5)。
(二)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1.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
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申报条件:
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按相应类别补助:
①整生产线、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和20%的奖补;
②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机器换人项目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奖补。
③普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奖补。
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补助范围及时间:
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的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每一项设备投资按合同、发票(不含税)、付款凭证三单小值确认补助金额。补助期限以发票(进口设备以报关单时间,下同)时间为准,补助期2年,申报的有效发票为2018年6月1日以后。
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申报材料: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④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⑤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3);
⑥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兑现需提供项目完工评价意见,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还需提供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认定文件;
⑦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需评估关联方非标设备填写关联方非标设备(需评估)申报明细表(附件6),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
⑧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5)。
2.技改贷办理
技改贷办理申报条件:
①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申请“技改贷”产品支持的技改项目须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③单户企业技改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技改贷办理申报材料: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技改贷申请表;
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⑥设备拟购置清单;
⑦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⑧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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