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目的:
为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处理好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总要求。按照“政府为引导、经营主体为主,绿色发展为引领、财政项目为牵引,突出以粮食优质品种为抓手,狠抓清洁化技术推广,以绿色效益为动力,品牌创建为带动,实现单产稳定、效益显著、生态友好的高度融合产业链(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摸索一条符合优质绿色粮食生产长久健康发展之路。
项目申报范围:
依据合肥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扶持范围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开展优质绿色粮食生产基地(点)建设。
申报奖励标准:
对开展优质绿色粮食生产基地(点)的项目县(市)给予60-200万元奖补扶持。项目所地在县(市)根据基地建设规模和经营模式,测算依据经营风险指标和建设内容,原则上示范基地每个扶持不超过20万元。具体操作办法由项目县(市)农委制定。同时,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申报条件:
项目所在地县(市)农委依据当年下达优质绿色基地建设的任务,各地组织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企业、品牌营销企业等进行申报和实施,确保优质绿色基地建设按要求落地。
第十条:实施内容
(一)科学选择建设基地。要求每个建设基地集中连片,农田水利等基础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交通便捷,农技推广网络健全,辐射带动能力强。鼓励推进连片连线整建制创建。已认定优质绿色粮食创建基地优先扶持名单参照《关于认定2018年合肥市优质绿色粮食生产基地的通知》(合农〔2018〕119号)。
(二)培育创建新型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和引导组织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企业、品牌营销企业等参与建设,引导耕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动,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经营,建设基地生产经营规模的全程组织化程度不低于50%。
(三)鼓励项目建设主体参与扶贫。凡是建设主体通过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在项目选择上优先给予倾斜和支持。
(四)因地制宜确定优质品种。按照“品种合法、性状优良、农民接受、生态适宜”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优质品种进行集中展示,加快优质品种推广,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水稻米质达到或部颁布的二级以上;小麦以专用品种为主。
(五)发展绿色专用和品牌粮食生产。确定的优质绿色基地,要积极推动和引导发展专用和品牌粮食生产。鼓励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品牌粮食企业合作经营模式的探索,以消费市场为重点,发展优质粮食产品,提升经济效益,实现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促进农民增收、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六)实施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按照“五统一”技术服务要求,在切实做好示范基地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等监测与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代耕代种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机农艺结合,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紧密衔接。
(七)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组建市、县各级优质绿色创建基地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加强协作攻关。大力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和绿色增效模式攻关试点。强化专家指导,落实专家包片、包点指导制度,提高农民种粮科技水平。
(八)科学布局攻关田。项目县应确定一个优质绿色攻关田,对优质绿色攻关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和攻关。具体标准由项目县农委结合经营模式制定。原则上,每个市级攻关田均建标立牌,挂牌示范。
(九)创新技术模式。要全面总结绿色增产增效技术模式,即每个建设基地应推行水稻工厂育秧、农机作业统耕统收、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统测统供、优质稻和专用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五良配套。深化绿色技术模式创新,对现有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优化技术路线,集中推广一批适合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清洁化关键技术模式,探索绿色生态、稳产增效,努力形成规范、成熟的优质绿色栽培技术体系,增强科技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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