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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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新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
4、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的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6、企业租用孵化器内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1.《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申报书》;
2.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人代表证书等),团队成员相关证明;
4.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
5.孵化器各类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6.种子(孵化)资金证明;
7.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名录及附件;
8.在孵企业申报专利清单及附件;
9.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好处:
1.对新认定为级、省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万元补助。
2.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前3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3.每年按实际在孵企业每家1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服务补贴。
4.对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后在本市落户的,按每家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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