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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申报条件程序及标准盘点

文字:[大][中][小] 2020-10-12  浏览次数:1491

 

关于2020年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行动方案正式开始实施!2020年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申报条件程序及标准内容本文将详细盘点。大力实施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建设工业强市、制造强市,助推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加快淮北高质量转型崛起步伐,制定本行动方案。需要咨询的请拨打以下联系方式为您解答。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0551-65300586 

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行动目标

坚持“一企一策、一项一策、一业一策”,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和市场化手段,集中优势资源,分类推进培育。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全市纳税过亿元工业企业达到25家,建成投资超十亿元制造业项目50个,催生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10家,打造陶铝及铝基、碳基、硅基和生物基“四基三千亿”,形成“个十百千”引领发展、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工业运行提质增效的新发展格局。

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申报条件

一、入库标准

(一)纳税过亿元培育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纳税,3—5年内纳税有望过亿元的工业企业,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主导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培育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纳税,3—5年内营业收入有望超百亿元的制造业企业,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主导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投资超十亿元制造业项目。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纳税,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企业(项目)培育库入库推荐审核表》(另行制定);

2. 企业(项目)情况介绍和发展规划;

3.《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企业(项目)培育库入库推荐审核表》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区)初审。县(区)、开发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对企业(项目)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推荐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复核公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县(区)、开发园区推荐的培育企业(项目)进行复核审查,提出初选入库企业(项目)名单。初选入库企业(项目)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网站进行公示。

(四)确定发布。根据公示情况,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候选入库培育企业(项目)名单,报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发文公布。

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管理

(一)加强动态管理。每年发布一批入库培育企业(项目)名单,确定培育推进计划,组织企业按计划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增补,对达不到培育标准的企业予以调整。

(二)强化监测调度。按月监测入库培育企业(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培育企业(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重大事项直通报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培育企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支持措施,做好培育企业(项目)跟踪、服务和督促工作,做好要素保障和支持政策兑现工作。

淮北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入库任务

(一)培育纳税过亿元工业企业

1. 动态筛选培育。开展工业重点税源企业摸排,对3—5年内纳税有望过亿元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业项目,列入纳税过亿元工业企业培育库。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增补,对达不到培育标准的企业予以调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履行属地主体职责,下同〕

2. 跟踪推进实施。指导培育企业制定并落实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明确“路径图”“推进表”。鼓励企业通过扩产扩能、技改创新、并购重组、挂牌上市、发展新兴业态等方式,做大企业规模,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产出水平。跟踪推动一批可生成纳税过亿元在建重大项目尽快建成达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3. 突出挖潜增效。引导培育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加强培训,开展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增强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培育企业通过“三改造、三提高、三降低”(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产品质量、企业效益、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用工、成本、能耗降低),实现挖潜增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二)建设投资超十亿元制造业项目

4. 全方位谋划项目。聚焦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抢抓5G基站建设等新基建机遇,做足强链、补链、延链、建链文章。重点谋划生成投资超10亿元陶铝及铝基产业项目10个,碳基产业项目15个,硅基和生物基产业项目10个,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医药等领域产业项目15个。支持传统制造企业新上一批超1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5. 全链条精准招商。围绕“四基三千亿”招商路线图,通过产业定向、区域定位、人员定责、考核定量,扎实推进全链条精准招商。各县区、开发园区〔市高新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下同〕力争每年分别引进落地投资额超10亿元项目不少于1个。围绕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着力引进一批总部经济企业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6. 全过程保障建设。落实“三个走”“四个一”“四督四保”要求,打通项目建设梗阻部位和阻点环节,全过程、一体化保障超10亿元项目建设。每年筛选实施投资超10亿元项目不少于10个,分项建立项目开工、竣工、投产等全流程管理推进表,动态完善项目调度推进台账,挂图作战、照单施工、到点问效,确保陶铝新材料产业、50万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口子酒提质增效技改、高精铝箔深加工等项目早竣工早达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三)催生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

7. 梯次扶持壮大一批。盯住营业收入50—100亿元企业,落实“一企一策”,支持深化战略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做强核心主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向百亿元迈进。建立营业收入10—30亿元、30—50亿元企业梯队培育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研发核心技术、创新升级产品、与大企业合作配套等途径,加速进入百亿元企业动态培育库。〔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8. 项目转化生成一批。精准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按期释放产能、持续高质量运营,着力生成一批百亿元企业。深化政产学研用金合作,持续推进“四基一高一大”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突破,推动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市场化大规模应用,培育发展一批百亿级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9. 兼并重组打造一批。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围绕纵向全产业链、横向关联配套,完善分工协作体系,采取合作收购、参股控股、联合经营等方式,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开展兼并重组,形成大规模全领域的企业集团,打造一批百亿元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10. 总部经济培育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商事制度、财政支持、人才支撑、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保障体系,鼓励本土企业集团总部扎根淮北,引入一批外埠企业集团将总部设在我市,推进企业总部园区化发展。加强对本地优势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和区域布局的指导,鼓励企业围绕我市“四基一高”等优势领域对外收购、投资和产业布局,逐步成长为跨区域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四)打造产值超千亿元产业

11. 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引领,聚焦“四基三千亿”产业,一个产业配套一个行动方案、一个产业基金、一个专家库、一个领导班子、一个考核办法,推动产业链式发展、跨越式发展。压实县(区)、开发园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突出招商带动与创新驱动,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企业集群由“物理相加”实现“化学相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建投集团,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12. 开展千亿陶铝及铝基产业培育行动。推进陶铝新材料和铝基高端金属材料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抢抓陶铝新材料产业发展机遇,加强与央企合作,重点推进陶铝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确保航空航天部件和汽车轻量化生产线等项目建成投产,尽快实现“爆发式”发展、“几何式”增长。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集中力量发展铝基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铝合金新材料。〔责任单位:市陶铝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濉溪县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13. 开展千亿碳基产业培育行动。推进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延展焦炉气深加工、粗苯深加工、煤焦油深加工三大产业链,构建无卤阻燃材料、电子信息和半导体芯片产业专用化学品、先进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及中间体四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型绿色农药中间体及新材料、特种炭黑等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力促欧勒奋LAO、PAO暨氟新材料一期、绿洲新材料等项目尽快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14. 开展千亿硅基和生物基产业培育行动。做大做强电子信息骨干企业,加快打造以光刻胶生产为主的半导体材料产业集群,建设相山区信息产业园,积极布局5G应用、集成电路、虚拟现实技术、高速高频电路板(高端产品)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细分行业。推动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骨干企业扩能,推动大健康产业基地及新建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壮大生物技术药、中成药、中药保健品、医药中间体等产品。聚焦白酒、饮料、功能性食品等领域,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进口子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尽快建成,加快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比较优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成立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各项工作和支持政策落实。将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推进情况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实行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作为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园区年度重点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方案制定并实施好具体推进方案。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列入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动态培育的企业和项目,市、县(区)、开发园区联合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和省级相关资金项目。培育企业凡符合支持条件的,无缝对接全市既定产业发展政策,其中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相关奖补资金总额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不含荣誉称号类,下同);对达到纳税过亿元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制造业企业,由市委、市政府授牌,并继续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按期建成投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市级财政按其新购生产技术设备投资额高10%给予补贴,奖补资金总额在原有标准上提高10%。对在“四基三千亿”产业培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开发园区,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优先解决培育企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能供给,能耗指标、用电高峰期避峰负荷指标向培育企业(项目)重点倾斜,在满足区域用能总量条件下优先保障培育企业超基数用能,支持将培育企业纳入直购电、直供气范围。缓解资金难题,建立培育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定期推荐对接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培育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产业引导基金要支持培育企业(项目)扩产扩能、改造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挂牌上市。强化人才支撑,优先安排培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高管参加研修培训,优先协调解决培育企业紧缺人才的引进需求。〔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四)定向精准帮扶。开通产业升级“个十百千”工程政企联系“直通车”,各级领导定期走访调研,及时听取企业家意见,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一企(项)一档,建立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帮扶清单,一户企业一支服务团队、一套工作方案、一个“综合服务包”,通过定期会商、问题交办、限期销号、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帮助培育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更有温度的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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