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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程序及申报条件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0-10-18  浏览次数: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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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三种类型。申报时请认真对照建设意见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提交《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二、组织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类别“其他”里选择“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要求填写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各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认真审核把关进行网上推荐,并出具纸质推荐函(一式1份)。

3.确认被推荐后,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国合基地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属地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

4.请各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于8月5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函)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5.省科技厅牵头处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拟定初步名单,经厅务会审定后,发文认定“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

三、申报要求

申报名额: 市科技局各限报2项;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省属科技服务机构限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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