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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安排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0-10-19  浏览次数:1092

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20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项目。
2、12月4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12月18日前,按程序研究确定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vx同步)
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
2、试点示范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2020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12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请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方向进行统筹安排,尽量避免某一方向项目过于集中。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一、企业贯标基本信息
二、企业贯标基本情况
(一)企业两化融合、两化融合管理的总体现状和水平
(二)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需求分析(企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企业发展战略转型的迫切要求、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差距分析、打造新型能力的迫切需求)
(三)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创新性(在推动企业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升级和数据开发利用方面发挥作用的机制创新与模式创新)
(四)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可推广性(贯标经验与做法的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推广可行性、推广范围,以及企业在贯标评定结果采信方面取得的重要突破和进展)
三、企业新型能力建设的做法与成效
(一)企业信息化环境下数字化转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和路径(企业当前阶段急需打造和形成的重点新型能力,对应的量化指标和提升目标,以及企业识别和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过程、做法和经验)
(二)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在新型能力识别与打造的不同阶段,战略、管理、流程、IT、技术、设备等各类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
(三)企业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新型能力量化指标的提升情况、企业发展问题的解决情况)
四、企业新型能力建设的下一步计划
企业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建设的下一步计划(企业在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需构建的新型能力体系、下一步拟重点建设的新型能力及量化指标、新型能力建设与提升的主要内容与实施计划)
五、相关附件
企业专利、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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