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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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合肥市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合肥市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单位(企业)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工联网函〔2020〕620号)要求(附件1)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除第8、10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现场核查比例必须达100%。
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10月30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2)、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电子版同时发送32033716@qq.com。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4.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请于10月19日15:00前,将本单位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格式内容参考“附件3”)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5.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19〕752号),规范项目的组织、推荐程序,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加强项目日常监督及绩效管理。
合肥市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材料:
1. 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推荐文件;
2. 申报单位资金申请表;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5.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 申报材料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设备购置、销售等发票的,企业需提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全部发票复印件。
申请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
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经信局(主管部门)名称 谨就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资金申请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 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2. 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