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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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314号)文件精神,请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以下简称县区科技局)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要求,相关申报程序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15855199550,0551-65300586
1.各县区科技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原则上须具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至少连续2年报送火炬统计数据)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同时请加大专业孵化器的申报力度。
2.本年度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fhq.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
3.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0月28日下班前报送至所在一式两份报送蜀山区科技局(地址: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口民生大厦1309室)。
4.各县区科技局于10月30日前,将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人:李嵩;电话:63537767),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qycx@hfkczx.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等。
5.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列入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各县区科技局须对申报书严格把关,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附件1:2020年度申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推荐顺序 |
孵化器名称 |
运营主体名称 |
孵化器类型 (综合、专业) |
注册时间 |
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万平方米) |
在孵企业数量 |
毕业企业数量 |
资料 是否 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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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盖章) 202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