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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高新区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内容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0-10-20  浏览次数:1195

高新区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时间: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申报文件,于11月4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高新区经济贸易局,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贸易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高新区政策咨询电话:15855157003或0551-65310892(微信同步)
高新区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条件: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
2020年当年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1.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卫生行业的企业;
2.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贸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的企业;
3.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社会工作行业的企业。
高新区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法人企业统计报表(1-9月)(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4.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3)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6.申报企业在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的信用查询情况;
7.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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