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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山区申报2020年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条件及材料的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0-10-21  浏览次数:1164

近日,三山区政府根据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度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芜经信节能〔2020〕189 号)通知要求, 开展了三山区2020 年度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关于关于三山区申报2020年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条件及材料的说明。
三山区政策咨询专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三山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
企业在易企网 10 月 22 日 24 时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山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芜湖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芜 湖 市 财 政 局 文件
合、省产业政策。企业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单位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不属于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
(三)企业已获得及省级、市级奖补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进行网上申报。
三山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承诺书件,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4.芜湖市 2020 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件,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档。

5.2020 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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