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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2020年产业扶贫到户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文字:[大][中][小] 2020-10-22  浏览次数:1774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到户项目实施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农办规〔2020〕3号)以及《关于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扎实做好2018-2020 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的意见》(皖农办〔2018〕33)、《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皖农办〔2018〕133号)精神,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核心,鼓励贫困户通过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自种自养,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构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核心,实施“精准滴灌”,以农业产业扶贫为主线,立足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先导、政策引导、科技支撑、主体带动”措施,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力争每个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从事 1 项特色种养业,确保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到80%具备条件的贫困户。

三、扶持原则

1、因户施策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实行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选准帮扶产业。

2、长短结合的原则。产业发展以长效为主、长短结合。通过短、平、快的产业项目,帮助贫困户短期内受益脱贫;通过长效发展的产业项目,帮助贫困户获得长期的收入来源,防止返贫。

3、产业组合的原则。鼓励贫困户发展多种产业,拓宽增收渠道,有效规避风险。

四、扶持对象

对全县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中有资源、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施农业产业发展精准帮扶。

五、扶持方式

根据“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板块聚集”的原则,对能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茶叶、蚕桑、蔬菜、生态养殖、林药等特色种养业进行扶持。

贫困户自行采购并发展产业,参照补助标准(见附表1)给予补助。

集中采购。由政府或经营主体统一为贫困户采购种苗。

六、操作程序

1、制定计划。各乡镇政府要深入村、组、户调查研究,根据贫困人口、资源、技能、意愿,选择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制定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年度计划,明确具体产业类型、规模等。

 2、精选产业。各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对于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可由村委会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当地产业发展,从中获得稳定收益。

3、推荐申报。扶贫对象产业发展计划实施时,由贫困户按照乡镇、村推荐的产业发展项目,向村提出申请(见附件4),村初审后,将贫困户申请表汇总后报乡镇审核。

4、落实物化补贴。各乡镇可通过物化补贴方式安排产业奖补,可采取统筹统购等措施,将茶苗、桑苗、果苗、猪仔、雏禽、有机肥、小型农机具等纳入物化补贴范围,满足贫困户需求。贫困户自行采购实施项目可直接安排资金奖补。

5、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包村帮扶干部指导贫困户精准实施到户项目,并对实施进度、实施质量等进行跟踪和服务,保证项目质量。

6、组织验收。到户项目实施后,各村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对产业补助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无误并在村公开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申请乡镇验收。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包村干部、财政所、农业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到户补助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户项目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完成后,要将验收结果在乡镇及村公开栏进行公示10天(见附件6),群众无异议后,报县产业脱贫工作组备案审核。

7、资金发放。要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支撑作用,确保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及时、准确、合规。自行采购种苗及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补助资金,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打卡发放;乡镇、村垫资或由经营主体帮助贫困户统一采购种苗的,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皖财购2020〕6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计划任务书建立、审核操作程序的通知》(岳公管2019〕11号)要求,货物项目分散采购总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由乡镇填写《岳西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单(货物类)》,经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签后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县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再由乡镇根据采购合同、发票、发放花名册等资料,将资金拨付给货物供应或代购单位;总额在30万元以内的,简化操作程序采购,乡镇按报账程序拨付资金给货物供应或代购单位。原则上每年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8月底前到户补助资金发放完毕(见附件7)。

8、进度安排。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到户项目审核、汇总、验收、公示、上报等工作。原则上要求:5月底前完成到户产业奖补发放花名册(附件3)审核汇总工作;6月10日前,各村要将到户产业奖补发放花名册公示上报乡镇,提请乡镇验收;6月30日前,乡镇要完成到户项目验收工作;7月15日前,乡镇将验收结果公示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8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完成各乡镇到户发放花名册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反馈给各乡镇;8月15日前,各乡镇将审批表、发放花名册及公示照片纸质版电子版等资料上报县扶贫、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履行审核签字手续后报县产业脱贫工作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8月31日前确保完成到户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七、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加强到户项目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用途。严格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验收质量关。对因规模验收不实、资金补助不公和虚造冒领、挤占贪污现象,将依规依法追责。各乡镇要按照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负责做好产业补助资金项目材料审核汇总工作。9月20日前要撰写产业扶贫绩效考评报告,报县产业脱贫工作组。

岳西县补助政策申报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八、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对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按产业扶贫年度考核要求进行归档管理。要规范填报相关材料,所报表格资料仅限本乡镇、本村,不得跨村多头申报。8月15日前,将附件2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上报县产业脱贫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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