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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条件及补助

文字:[大][中][小] 2020-10-22  浏览次数:1492

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有2年以上正式教学、科研和工作经历。

(一)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项目具有省内一流水平,或能够给企业带来关键性技术突破,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申报“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25%以上。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3.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海外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企业在肥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补助:
(一)入选“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的,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项目的研发、运作和团队建设等。
(二)入选“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的,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开拓市场、贷款贴息、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等。

申报材料:
(一)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需提交《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二)申报“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提交《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注意事项:
(一)留学回国人员享受我市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
(二)已入选安徽省重点人才引进计划、“特支计划”,合肥市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庐州英才”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对入选级、省级留学人员扶持计划资助的项目,市专项资金按1:1予以配套支持,高不超过50万元,已享受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资助。
(四)创新项目扶持和创业企业扶持不重复享受资助。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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