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宣城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项目范围及申报条件要求内容须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3  浏览次数:1406

宣城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条件要求:
1、结合本地发展规划,认真梳理已申报各类、省制造强省资金支持项目、市“千企升级”技改项目、市新兴产业“双百”项目、各地重点工业项目以及企业规划项目, 组织申报2021年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对于已列入2020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中的在建项目,要继续强化调度,按照高质量“四督四保”和“五项机制”要求,持续开展跟踪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2021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将作为申报制造强省、民营经济专项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经信部门掌握工业投资导向和项目建设情况的重要工具。请认真组织企业填报, 抓实抓好项目填报、初审、录入等工作, 做到申报项目翔实、数据准确,避免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原则上2021年入库项目数和计划投资额不低于2020年列入省库指标数。
宣城市政策咨询:0551-65310892或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宣城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项目范围:
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项目范围包括: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绿色制造,民营经济提升,装备工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非煤矿山建设,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等共11类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 超越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
2. 超越永久基本农田边界的;
3. 超越城市开发边界的;
4. 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淘汰类项目;
5. 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中相关规定不相符的项目;按规定应进未进园区的化工项目等;

6. 其他与及省委省政府相关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规定不相符的项目。

 

下一篇: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政策内容解析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