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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级特色小镇申报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0-10-28  浏览次数:1509

安徽省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成为我省创新创业新高地、发展动能转换新样板,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那么,安徽省省级特色小镇申报条件是什么呢?怎样去申报?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安徽省政策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安徽省省级特色小镇申报条件:
1、产业基础良好。特色小镇应聚焦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体育健身、金融、电商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茶叶、中药材、苗木花卉、文房四宝等历史经典产业。
2、生态环境良好。
3、公共设施完善。
4、规划布局合理。选址要符合城乡规划,相对独立于中心城区。
安徽省省级特色小镇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特色小镇所在市发展改革委以文件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附申报名单并排序。
2、创建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创建必要性、产业定位、空间布局、投资计划、土地利用、创建主体、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市县扶持政策。
安徽省省级特色小镇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直管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初选本地区特色小镇,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避免脱离实际、盲目立项。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把关,对有房地产化倾向、存在政府债务风险以及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特色小镇不得申报,汇总筛选后,按照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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