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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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条件:
1.南京市辖区内从事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的单位均可申报;
2.研发生产单位应为南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管理规范。能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规定;
4.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完整运营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资金筹措能力强;
5.主要依托南京人文、历史、地标、文博、“非遗”、民俗民风、“老字号”等文旅资源,研发生产具有一定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特色文旅商品或特色美食;
6.拥有文创产品专职研发设计团队。每年创作生产文旅商品不少于20款,并在市场有一定的销售;
7.3年内,有作品在省级以上文创设计评比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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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程序:
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在南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南京特色文旅商品街区”申报主体,实体店面运营机构为“南京特色文旅商店”申报主体,研发生产企业(单位)为“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江北新区党工委宣传和统战部申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江北新区党工委宣传和统战部初审后,正式行文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材料:
1、《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表》;
2、公司状况简介(公司基本情况、主营内容、研发生产主要商品名录、经营状况等);
3、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0年、2021年度主要研发产品介绍;
5、公司2年内产品获得的荣誉;
6、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供的申报主体信用证明;
7、3年内,作品在省级以上文创设计评比中获奖情况;
8、其他所需提供的材料。
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各区对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盖章后推荐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申报工作要求:
1.此次评审认定工作,是促进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系统建设、优化文化和旅游购物环境、提升文旅商品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抓手和基础性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摸底调研和申报推荐工作。
2.各区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做好初审和筛选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3.申报材料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复印材料清晰,装订成册。
4.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于11月20日18:00前,报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