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具备中国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身体健康,能够坚持设计创作实践。
(二)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主要从事能够促进工艺美术繁荣发展的工艺美术创作的主体,工作室须在安徽省境内开展工作,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能够以师带徒的方式开展工作,有合理的人才传承梯队,有3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传承人。
(四)有较完善的创作、设计和作品展示条件,工作室内大师有独立的创作空间,大师示范工作室一般不小于100㎡。
(五)工作室主持人及传承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艺术理论基础和艺术创作经验,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六)大师本人及代表作品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含授权举办)有关活动的奖项或表彰。
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流程:
大师示范工作室的认定,按自愿申报、市(直管县)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认定授牌的程序进行。
1.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经单位同意后报工作室注册地市(直管县)经信委。
2.市(直管县)推荐: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根据分配的名额,审查申报材料并择优推荐上报。
3.专家评审:省工艺美术促进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先报省经信委审核同意。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作品成果、工作环境、人员队伍和制度建设等情况,采取审阅材料和必要的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议(方案另定),提出推荐入选名单。
4.社会公示:推荐入选名单经省经信委审定后,在省经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5.认定授牌: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经信委批准后公布,并颁发证书、匾牌。
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材料:
1.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
2.大师工作室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工艺美术大师与传承人确立带教关系有关证明;
4.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
5.大师本人获得荣誉称号情况、作品获奖情况及被博物馆收藏情况。
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补助:
对认定为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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