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见附件1),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查询和推荐上报工作,同时请加大专业孵化器的申报力度。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二、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三、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月13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11月16日(星期一)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政务中心B座614室),同时将扫描盖章文件pdf版和word版发至qycx@hfkczx.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五、5.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免费代理热线:15855157003(微信同步) QQ咨询:2885162378
下一篇:安徽省新政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