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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指南!2020年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创建标准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0-11-2  浏览次数:1611

2020年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细则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在了一起,如果你想要成功申报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项目的话,可以直接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该项目是为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所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好申报材料吧。

一、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在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控股公司与 其下属子公司同时申报的,由专家评估后择优选择其中之一)。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程序

1各地申报。有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电子商务示范 企业申报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情况介绍(附工商营业执照、经 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盖公章,报所在 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 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

(含电子版)报省商务厅。

2专家评估。省商务厅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创建规范 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 出评估意见,拟定示范企业名单。

3结果公示。将拟定的示范企业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 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省商务厅提出 异议,由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4发文公布。对拟定的示范企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 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商务厅确定为示范企业,并公布示范企业名 单。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材料

1各市商务局推荐文件;

2示范企业(园区)申报表(一式五份);

3示范企业(园区)情况介绍(一式五份)。

 

四、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类型

1网上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零售 业务的企业。

2网上批发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批发 业务的企业。

3网络化服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教育、 医疗、文化、旅游、本地生活等服务产品的企业。

4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以及为电子 商务经营者提供运维、数据、信用、咨询、培训、物流、金融支 付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含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

5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开展上述两种以上(含两 种)经营活动的企业。

6其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其 他类型经营活动的企业。

 

五、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方向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以下方面创新发展:

1电子商务提质升级。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促 进电子商务内外贸市场一体化,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科技支撑能 力。

2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挥电子商务带动作用, 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拉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 发展。

3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信 息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以及电子商务产业载体 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

4电子商务民生服务创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精准扶贫、 培育便民服务、优化医疗及教育服务等。

5电子商务市场环境优化。推动建立行业标准,规范电 子商务市场秩序,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六、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标准

一)通用标准

1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对于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 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2企业自建网站或网店须开设两年以上并运行稳定,如是自 建网站须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 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

3企业建有专门的电子商务组织管理机构,拥有专业的电子 商务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 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企业电子商务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电商业务收入或 利税稳定增长,或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经营的商品品种、服务内容、 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具有成长性。

6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效益等促进作用,有助于提升相关产 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 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

7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用户满 意度高,在营销、支付、物流等环节具有良好的可选择性和便利 性,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意 义和推广价值。

二)分类标准

1创建示范的网上零售企业的年度网上零售额原则上5000 万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25人以上。

2建示范的网上批发企业的年度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原则 2. 5亿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25人以上。

3创建示范的网络化服务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500万 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50人以上。

4创建示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500 万元以上,或所运营平台上的交易额5亿元以上,员工总数在25 人以上。

5创建示范的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所运营平台上的电子商 务交易额原则上50亿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 员工总数在500人以上。

6创建示范的其他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增速 超过100%,所经营网站流量年增速超过100%,企业员工总数在 25人以上。

 

七、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动态管理

1企业须在每年一季度或规定的其他时间内,通过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按照商务部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经 营情况统计的相关要求,填报年报表。

2已确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取消其示范资格:

在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的;

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具有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其他情况的。

企业被取消示范资格起4年内,不得再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 业。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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