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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奖补100万元!2020年安徽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时间倒计时

文字:[大][中][小] 2020-11-4  浏览次数:1265

安徽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支持政策:
安徽省:根据《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经信推〔2019〕38 号文件规定:对于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合肥市: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省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文件规定:对新认定的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企业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以下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18755150066(微信同号)QQ:28852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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