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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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工作安排,2020年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完成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成果应是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报成果内容不涉密;成果完成人中如有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同志,要求领导同志本人认可。
三、申报成果的范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思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开发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投融资、价格管理等方面对策研究。
四、申报成果形式主要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研究报告、论文等(规划、专利及有关文件不作为申报成果)。
五、已申报并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级别奖项的成果不再申报。
六、为了促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加强研究工作,多出优秀成果,原则上要求市级发展改革委争取申报不少于2篇、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争取申报不少于1篇、省发展改革委各业务处室和委属各单位争取申报不少于1篇。
七、每项申报材料包括成果电子版(原则上控制在一万字左右)、原件1份(含申报表)、复印件10份。本次评审采取盲评的评选方法,即成果复印件须隐去成果完成单位名称和完成人姓名。申报成果如获得省、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须提供书面材料。
八、申报表需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受理单位: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申报(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6号607室
2020年度安徽省发展改革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 |||||
成果名称 |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
出生年月 | 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
申报单位 | 其它完成单位 | ||||
指定联系人 | 办公电话及手机 | QQ邮箱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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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 | 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
第一完成人 | |||||
其 他 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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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出版或发表时间 报刊或出版社名称 |
字数 | ||||
成果内容提要、创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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