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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8万元 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须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4  浏览次数:1324

什么是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项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去申报?
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企业不超过4个。

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标准:政府质量奖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区域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证照或资质;
 (二)符合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县内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认定);无、省、市及县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六)获得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第八条 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获奖5年内(从获奖当年起算,不含5年)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

泾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奖励:县政府发文通报表彰。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县政府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8万元。

代理申报免费电话:18755150066(微信同号)QQ:28852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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