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6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规定的内涵特征和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推荐。申报的企业应是已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名额分配:每个县(市)区不超过2个,多报将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上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逾期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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