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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众创空间申报条件明细

文字:[大][中][小] 2020-11-5  浏览次数:1347

合肥高新区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运营管理机构是在高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创业;


2.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围绕培育初创期小微企业为目的的新型孵化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的创业辅导制度、规范的创业团队、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鼓励利用已有条件,盘活存量设施和场地,通过开放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向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地、设备设施、宽带网络、开源软硬件、商务服务等基础条件和服务;

4.有专职的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团队成员大学以上学历的员工占80%以上;

5.设立了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6.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有5人以上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

7.有便捷的服务体系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推进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要素不断融合,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年度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6次;

8.入驻不少于6家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企业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创意类及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入驻空间时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
 
9.众创空间已建成并正常运营。

合肥高新区众创空间申报奖励:
(高新区)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前五名的,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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