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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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建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淮经信综合〔2019〕95号)规定,现将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兑现方案予以公示。
2019年以来,为推进我市开发园区土地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促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市场导向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吸引了部分资本建设了一批标准化厂房。
目前,市高新区企业孵化器一期、二期、杜集区创新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等3个项目建设完成,申报手续基本齐全。但项目实际建设综合成本(审定价)尚需较长时间的决算审计,致使投资开发业主的高不超过10%的奖补资金年内无法一次性兑现。
为加快政策兑现,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拟按照投资开发业主建设资金签约合同总价60%的比例予以预拨资金,剩余部分待项目成本决算完成后,予以补齐。
公示期限为2020年11月25日—29日。期间如对公示方案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市经信局反映,反映方式包括来人、署名来信、来电、传真等,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我们郑重承诺,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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