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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形式!2021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流程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0-12-3  浏览次数:1366

2021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有三种形式,包括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会议评价和通信评价三种,关于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流程内容如下,相信通过本文介绍,会对科技成果评价有了一定的了解,有需要申报的企业可以免费咨询政策内容,这里为你专业导师为你提供新消息及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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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三种形式

1、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旨在为提高生产力水平或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实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新品种、新资源、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等。

2、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则、评价、预测、科学方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不含人文社会科学成果。

3、会议评价和通信评价。凡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而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可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则可采用通信评价形式。

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

1、科技成果评价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组织同行专家依据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方完成的科技成果通过评审、评议、评估、论证、验收等方式,对其学术、技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审查与辨别、评定的行为,对知识产权归属不做评判。

2、评价行为主体中,委托方是各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院所、中央驻皖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受托方是指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被评价机构是指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3、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托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在、省科技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提供有偿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接受相关部门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流程

1、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其建议评价日期前十五日,将《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整套评价资料交付委托方,委托方初审后应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经委托方审查受理的成果,由委托方向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提出评价需求,并提交已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和整套评审资料。

3、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对评审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同意评价则与委托方签署《科技成果委托评价合同》,不同意评价的则要说明理由。

4、评价机构与委托方达成协议后,共同商榷相关事宜,确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和正、副主任委员名单,拟定评审通知。

5、若采用会议评价,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在评审会议前五日,将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拟定的评审会议通知和整套评审资料送达每位评审委员,并将各位委员的签收回执传真至评价机构,同时告知委托方。成果完成单位应本着实效及精简节约的原则,协助做好评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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