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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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岳西县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具体提针对四大项内容要求。具体相关资金筹措均有显示。以下关于岳西县文化惠民工程申报要求条件及相关内容:
一、岳西县文化惠民工程四大项要求条件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室)、地方文献书库、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验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图书馆在免费开放的过程中,结合我县实际,整合有效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形成特色品牌,重心下移,服务前移,面向基层,负责乡镇、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乡镇图书分馆、农家书屋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业务指导。
2、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舞蹈排练)厅、展览(非遗展示)厅、音乐(综合学习)培训室、美术培训室、书画学习室、非遗档案室、文艺资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及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基本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文化馆在免费开放的过程中,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指导和帮助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辅导、培训基层及社会文化骨干和群众性文艺团队,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民间艺术传承活动、文化项目进景区活动。
3、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围绕“设施达标上等级,活动标准创品牌”的要求,创新文化工作方式,强化文化惠民措施,进村入户、贴近群众,充分发挥文化前沿阵地的作用,指导和帮助村级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4、纪念馆在保持原有开放内容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加服务内容,提升展示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展陈讲解工作,加强对讲解人员的培训,在导向正确、史实准确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参观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讲解内容,增强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积极扩大大别山老区精神的影响力。
(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各行政村结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建设,整合硬件(会议室、电教室、大屏幕电视机、投影仪、音响、宣传橱窗等)和软件设施(网络、支部活动、科技培训、媒介宣传等),因地制宜购置突出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歌曲曲艺、影视作品、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保障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畅通。每村每月开展1-2次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知识讲座、文化宣传、文化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并保存各类活动的文字、音视频、图片资料,建立档案,装订成册。
(三)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坚持统筹建设、合力推进的原则,由县文化馆和岳西高腔传承中心牵头,整合群众文化辅导员和文化志愿者力量,深入基层,加强文艺辅导和培训,带动“村级文化带头人”积极开展文化活动。由县高腔传承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和县文物保护中心牵头组织开展红色故事演讲和红色文艺演出活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专业剧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为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由各乡镇、村组织本地文化带头人、文艺爱好者或文艺骨干编排节目,突出红色铸魂,引导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提升、自秀精彩,充分体现“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的文化服务宗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四)农村体育活动
各村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和其他场地,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全年不少于1场(次),各类活动可以与所在地学校、企事业单位联合举办,也可以与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资源共享。
岳西县文化惠民工程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或直接拨打 187 5515 0022 政策专线解答。
二、岳西县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筹措
2020年,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2个纪念馆、24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乡镇政府按原等级站标准(原一级站不少于11万元,原二级站不少于9万元,其他站不少于7万元)安排年度活动经费,中央、省、县共计补助标准为每中心每年5万元,2019年起,根据省厅《关于2019年基层基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资金安排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补助标准由每年5万元,提高至每年10万元,提高部分由县财政从省下拨基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资金中列支。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全县182个行政村,统一补助标准为每村5600元,我省提标到7600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 “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