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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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经信局通知,现将《关于推荐2020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区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加县区推荐的方式,请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于12月15日下班前将可编辑版发至邮箱。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企业发展 环境,根据《合肥市2020年度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 升”工作实施方案》(合平联办〔2020〕10号)、《合肥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合经信民营〔2020〕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 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
二、 创建标准
(一) 领导机制健全。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 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 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 综治组织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综治工作制 度完善;矛盾排查组织、治保组织、调解组织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明确经费投入;有专(兼)职综治工 作人员。
(三) 企业治安状况良好。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到位,做 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四落实”;企业内部物防、 技防设施完备、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防控有成效;内部保安巡 逻队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运转正常。近三年来,企业内部及 所属生活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
(四)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依法经营,讲诚信,守 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落实。 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五) 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维稳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包 案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建立群体性事件 和突发性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近三年来,未发生职工越级上访、 群体突发性事件。
(六) 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到位。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 做好复工复产,落实员工防疫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工作。
(七) 企业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宣 传形式新颖多样,内容丰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积极 按照“平安企业”创建相关标准,完善自身运营机制建设。
三、有关要求
开展创建合肥市“平安企业”活动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平安合 肥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巩固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 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成果,打造平安合肥的重点工作,各县(市) 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一) 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4家合肥市“平安企业” 候选名单,并附县区推荐行文,同时要做好初步审核及档案备查 工作。
(二) 各县(市)区、开发区报送辖区2020年度创建“平 安企业”工作总结(需包括开展合肥市创建“平安企业”专项活 动自查情况),尤其是进展情况和工作措施、主要做法、重点难 点及典型案例等。
(三) 请于12月18日前将县区推荐行文及2020年度创建 “平安企业”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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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推荐汇总表 | ||||||||
序号 | 县、区 开发区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法人代表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高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