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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0-12-16  浏览次数:1615

根据《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第二批企业申报工作开展有关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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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创意文化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业务。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

 

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

 

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相关要求

1、重点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重要环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认真做好企业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核验。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于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正式盖章行文,包括申请文件(县(市)区、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出具)、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文旅局产业发展处。

 

 

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合肥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优秀人才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广阔舞台,制定如下政策。

1.强化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220m²、180-160m²、140m²、120m²、90m²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2.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肥就业,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²、70m²和50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3.适应人才安居需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分别按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高放宽至当期限额的两倍。

4.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加大稳岗力度,对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5.深化企业技术合作,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

6.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产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7.本政策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我市已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按1∶1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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