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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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家,总数达141家;中鼎模具等11户企业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86家。保隆(安徽)汽车柔内高压成形防撞纵梁等11个产品获批省工业精品,国药精方等4户企业荣获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那么,宣城市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满足哪些申报条件?有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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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省、市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三)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省、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五)拥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省、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七)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八)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宣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好处:
宣城市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技术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