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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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各种项目申报都即将开始,本文将为大家详细盘点关于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申报好处内容,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工业类中小企业。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单位,可以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专人为您在线免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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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特征
(一)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品化。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三)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创新化。企业坚持创新驱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工业类中小企业。
2.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1%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1.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一)《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五)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七)申报企业盖章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好处
经认定的“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给予下列支持。
(一)优先向省推荐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按有关规定择优给予奖补。
(三)优先推荐争取省有关政策支持。
(四)优先在培训提升、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服务。
对“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对经营不善和已不符合条件的“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取消资格。
宿州市专精特新企业,每年须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由所在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将有关情况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程序
根据工作安排,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认定申报通知,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相关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1、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愿向所在辖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企业全部予以实地核查。审核合格者,由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汇总,提出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纸质形式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人员在对各县区、园区推荐的企业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80%)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提请局党组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其为“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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