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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时间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1-1-28  浏览次数:1147

南京市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这个是江苏省级的项目,每年大约在四、五月份开展申报,距离2021年申报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学习了解以下南京市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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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二)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三)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四)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五)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六)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七)合作院士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

 

南京市院士工作站申报要求

(一)对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建设运行并在《通知》名单(另发)中的院士工作站(工作室),应主动联系,做好沟通服务,符合条件的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

(二)根据《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委发〔2019〕35号)要求,江北新区自行组织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申报、评审工作

(三)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后一页),一式二份。

(四)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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