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成立2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系统设计咨询的能力,并拥有相应业绩。
(二)上年度工业设计服务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含软件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四)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2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或已获得2项全国性或行业性工业设计相关奖项。
第九条申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出以下材料:
(一)《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上年度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及运行情况。
县(市)区经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评的;
(二)复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企业认定申报补助:
1、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或10万元奖补。合肥高新区奖励5万,经开区奖励10万(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级工业设计中心。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