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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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是新项目,也是首批申报,该项目申报是有四项补贴政策,并且申报补贴政策金额优厚。对于通过高新区审核,纳入合肥高新区重点支持的企业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库的项目,由高新区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在协议期内给予哪四项补贴:
补贴一、项目落地奖励。
对于高新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根据企业前期投入情况及入库半年内的指标完成情况给予100万一次性补贴。
补贴二、研发经费支持。
对于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协同创新平台实际支出研发经费30%补贴,每个平台每年高不超过1000万元。
补贴三、绩效考核奖励。
将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纳入合肥高新区新型创新组织绩效考核,根据平台类型,择优给予50万-200万元奖励。
补贴四、重大科技研发经费配套。
对承担级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平台,给予国拨经费或省级经费3%-5%补贴,每个项目高50万元,每个平台高500万元。
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政策免费咨询:187 5515 0022
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申报四项补贴流程:
1、项目入库。
高新区科技局发布征集入库项目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由高新区科技局择优入库,入库后项目将有半年培育期,并约定项目半年度考核指标。
半年度指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应低于以下基本指标:
(1)运营主体:完成平台项目运营主体的登记注册,且运营主体满足本方案对平台运营主体的要求;
(2)研发团队:平台集聚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50%,员工总数不低于20人(其中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不低于90%),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不低于80%。
(3)基础设施:已具备基本的研发基础条件,拥有固定的研发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米;有必要的实验、检测、分析的软、硬件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各类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签约。
入库项目中,完成半年度考核指标的项目,由高新区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三年期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分解到每一年度的支持政策及考核指标,并在三年内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考核和政策兑现。对完成协议签署的项目高新区100万一次性补贴。
3、项目验收。
项目协议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照协议约定的考核指标,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项目,企业须返还高新区支付的各项奖励资金。
由于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申报,为高新区新项目,申报机会难得,奖励补助金额也优厚,建议高新区企业尽量把握机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