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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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支持“六稳”、“六保”作用,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依据《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亳州市财政“借转补”资金管理办法》《亳州市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20〕8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新建安徽省院士工作站补助、新通过备案(认定)的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补助等)
2.支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项目奖励、省科技重大专项配套补助)
3.支持企业在我市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
4.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
5.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高新技术产业补助、科技保险补助等)
6.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动植物新品种补助)
7.支持荣誉称号((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等)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支持条件的单位。
2.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登陆“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 –“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8:00,关闭时间:2021年3月12日下午5:30(由县区科技部门归口推荐的项目截止时间以所在县区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3.审核推荐
(1)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协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政策兑现项目材料在线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3月1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3月19日下班前将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专员补助审定表等(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征求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亳州”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进行信用核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次政策兑现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