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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速递| 合肥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申请条件和要求分析

文字:[大][中][小] 2021-3-5  浏览次数:1264

合肥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由市经信委开展申报,明确要求已被列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可以开展申报。主要为根据培育3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冠军’企业(在十四五期间)的部署要求申报:

 

一项申报条件要求,需要符合四项如何申请: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工业企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其中,制造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以上。

2.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合肥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咨询:18755150022

 

 

二项申报条件要求,有四项情形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已被列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4.有其他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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