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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材料和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3-8  浏览次数:1294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条件应该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本省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是在本省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关于提名材料请参考如下,需要参与申请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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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条件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本省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是在本省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鼓励提名企业牵头或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被提名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的企业,应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一)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省科学技术奖中高等级的奖项,被提名人选应是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内德高望重、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行业影响力, 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创新成果推动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获得广泛实际的应用,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创新成果多次获得科学技术奖励或受到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表彰。

5.已获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不再被提名。

(二)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1.基础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以上,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5篇。

2.应用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被提名资格。

(1)被提名项目主体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完成人为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科研人员;(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6)10件核心知识产权和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7)提名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提名科普作品的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三)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鼓励提名两种类型的企业:一是持续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综合实力雄厚、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骨干企业;二是专业特色明显、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在行业细分领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产业上下游发展的中小型新兴企业。基本条件为:

1.被提名企业应为在江苏境内注册的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以本企业为权利人的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

3.企业有成熟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创新成效明显。

4.企业标志性创新成果突出,近三年内开发出重大的标志性产品,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5.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强,原则上企业综合实力、经济效益近三年连续增长。

(四)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被提名人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科技人员;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创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3.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材料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被提名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和被提名企业法人需对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进行核实,确保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上述情况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

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8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科普作品需提供被提名作品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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