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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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安徽省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请填报附件2,工业设计企业请填报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2、2019年度认定并通过复核的企业(详见附件5)纳入本次复核范围,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6),工业设计企业须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见附件7),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等,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申报企业必须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库内,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4、名称变更。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更名,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5、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复核)材料和《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统计表》等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集中报送市经信局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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