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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重点研究开发专项(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3-17  浏览次数:1529

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研发与应用。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滁州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注册时间一年以上(2019年6月1日之前注册),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
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0%(含)以上(研发投入经费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19年报107-1表,107-2表数据为准)。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须提供2019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材料。
2、申报项目应处在研发或小、中试阶段,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及预期的科技成果,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化能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一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主要承担单位、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20--50万元(含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

(二)不予受理类型

1、当年已申报我市科技计划其他类别项目不再受理。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3、同一项目已获取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不得申报。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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