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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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滁政办秘发〔2019〕119号)文件精神,现就获、省科学技术奖奖补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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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获得和省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技术合作类及重大科技成就奖等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且在滁高校院所或注册地在滁的企(事)业单位。
二、奖励内容
对获得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特等奖4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奖励;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科学技术合作类奖,一次性分别给予100、5万元奖励。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发团队)。
三、申报材料
1、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奖励经费申请表;
2、获奖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涉企信息表。
四、报送时间
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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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奖励经费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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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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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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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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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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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可多选) |
□中央驻皖高校 □省属高校 □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省属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规上企业 □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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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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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 第一完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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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年度 及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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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类别 |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 □技术合作奖 □重大科技成就奖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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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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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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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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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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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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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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