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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奖励标准及流程细则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21-4-25  浏览次数:1674

2021年南京市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政策详细解读如下,本次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盘点关于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奖励标准和流程内容,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技术研发水平较高、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咨询申报的请联系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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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奖励标准

在江北新区直管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给予以下专项支持∶

(一)对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原则上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 1∶1 配套奖励。

(二)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未获得过该类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1000 万元且研发投入小于 200 万元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 30 万元奖励;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含)至 2000 万元之间,或研发投入在 200 万元(含)至 600 万元之间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40 万元奖励;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000 万元(含),或研发投入大于 600 万元(含)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50 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当年 仍获得认定的再给予 20万元奖励。

(三)对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江北新区并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市外迁入高企,给予 30 万元奖励。结合市级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流程

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每年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取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 格后,无需申报,按照规定给 予奖励。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申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外地迁入江 北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高企资格继续有效后,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 资金的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 427 号令)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回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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