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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各地区专利申请奖励标准和条件要求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1-4-26  浏览次数:1764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越来越重要了,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申请专利都需要了解关于南京市专利申请条件,详细的各个地区的奖励标准以下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想要咨询申报的请直接联系以下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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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专利申请条件

1、《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二、南京市各地区专利申请奖励标准

秦淮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补助800元。对专利申请总量达30件以上的大户,其中发明专利占30%以上,根据申请量给予高10万元资助,不足30%的,按不超过上述标准50%补助。

对专利申请总量800件以上的大户,其中发明专利占50%以上,给予高20万元补助。

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补助300元。

 

建邺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1、申请国内专利的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专利申请资助3000元,专利授权资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500元(专利申请资助900元,专利授权资助600元);外观专利每件资助800元(专利申请资助400元,专利授权资助400元);中小学师生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和第一年年费给予全额资助,每件专利资助高1500元。

2、申请国外专利的资助标准为: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专利可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

3、专利创造大户资助。年申请专利10件以上企事业单位,可享受专利创造大户资助,但政策不重复享受。年申请专利10-200件的单位,可给予一次性资助0.5-8万元,其中发明专利占30%以上的再给予资助0.5-8万元;年申请专利200件以上的单位,可给予一次性资助,高15万元。

 

鼓楼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1、对上一年度申请专利10件以上的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5件以上的个人实施奖励。申请专利5件(含5件)以上的个人奖励3000元;申请专利10件(含10件)以上的单位奖励1万元,每增加10件追加奖励1万元。年专利申请增量超过10件的再奖励1万元,超过30件的再奖励2万元,超过50件的再奖励3万元。申请的所有专利中发明专利占40%以上的再给予追加奖励。

对上一年度申请专利50件以上的高等院校实施奖励。申请专利50件(含50件)以上的,奖励3万元;申请专利100件(含100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100件,追加奖励2.5万元。年度增幅超过全区总体增幅的给予追加奖励。发明专利占60%以上的再给予追加奖励。

以上奖励70%作为补助给予专利申报人,30%作为奖励给予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2、对中小学生上一年度申请的专利给予申请费、代理费、授权后第一年年费全额资助。

3、对上一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

 

浦口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首件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

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特别奖励5000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中小微企业首件实用新型授权专利奖励2000元。此外,获得国内外授权的专利奖励不同,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000元,实用新型授权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设计授权每件奖励500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获得其他及地区授权的专利(PCT专利)则给予2万元补助。

专利大户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拥有多件专利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年专利授权量达10件未达到20件,且30%以上(含30%,下同)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企业单位年授权专利总量达到20件且30%以上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事业单位年授权专利总量达20件未达到40件,且60%以上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事业单位年授权专利总量达到40件且60%以上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合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一)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对纳入本区统计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元,对交纳实审费且未改变第一申请人地址的再资助2000元。

(二)PCT专利申请的资助。对纳入本区统计的企业PCT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万元,每年度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专利大户的奖励。对企业、高校等在一个年度内专利申请量在100件、50件和30件以上的大户,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四)对授权专利的奖励。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高给予每件5000元奖励,其中高质量授权发明专利高给予1万奖励。对授权的PCT专利每件高给予3万元奖励。

(五)有效专利维持年费的资助。对纳入本区统计的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每年资助1000元;对纳入本区统计的首次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一次性分别资助800元和400元。

以上扶持政策与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栖霞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对纳入区内统计的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定额资助。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元,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团体和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元。

对纳入区内统计的单位和个人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专利权人以定额资助。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团体和个人的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鼓励区内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团体申报和省、市各级国(境)外专利资助,对于当年申请国(境)外专利超过2件(含2件)且获得上级资助的,再给予1万元资助。 

 

雨花台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1.对纳入本区统计的发明申请专利,给予定额补助。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补助;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00元补助。

2.对纳入本区统计的授权专利,给予定额奖励。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件500元奖励。对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维持费前三年给予补助,第一年全额补贴,第二年给予50%补贴,第三年给予30%的补贴。

3.对在本区申请的PCT专利,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

4.对在本区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

5.对在本区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给予每件300元奖励。

6.对在本区注册的企事业商标,给予每件300元奖励,每个单位奖励商标累计不超过5个。

 

江宁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江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授权地址在我区范围内,每件分别按发明专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及外观专利200元给予补助。

对新认定的“双软企业”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贴。对当年获得的软件产品,每件给予2500元奖励。对新获得、省、市名牌软件产品或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4级、3级、2级、1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的补助;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

 

溧水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1、专利申请:企业每申请1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个人每申请1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500元、200元、100元。

2、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2000元,其它专利授权每件奖励500元。

3、大户奖励:对企业年申请专利超50件(其中发明专利20件)、规模以上企业或销售收入增长超30%的企业奖励3万元;对年发明专利授权件数达10件(含)或发明专利授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件数达到20件(含)奖励3万元,发明专利授权数每增加5件再奖励2万元。(大户奖与省、市不重复)。

高校、科研院所在本区年申请发明专利超50件的除享受市奖励外,另给予3万元的奖励,在本区年授权发明专利件数达到20件,奖励3万元,授权数每增加10件再奖励2万元。

4、当年获得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秀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验收的企业,一次奖励2万元;建立企业特色专利数据库,一次奖励2万元。

 

高淳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给予每件7000 元资助,其中申请受理资助1500 元,授权且未转出本区的资助5500 元。对PCT 专利申请和授权,给予每件高6万元资助,其中申请受理高资助2 万元,授权且未转出本区的高资助4 万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每件分别资助800 元、400 元。软件著作权登记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费凭证书每件资助1000 元。对当年新取得有效授权发明专利、实现发明专利“零突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 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并产业化的,分别奖励30 万元、10 万元;获得省优秀专利奖、市专利金奖并产业化的,一次性奖励5 万元;获得市优秀发明专利奖并产业化的奖励3 万元。获得省级、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 万元、30 万元。对年专利授权量100 件以上的企业资助3 万元;对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 件的企业资助3 万元,每增加10 件再资助1万元,高资助不超过5 万元(资助以大额为准,不累计资助)。对经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市级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 万元、10 万元、3 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 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 万元。

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 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 共同支持,给予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 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 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 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 万元奖励。

 

江北新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2000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1000元;获得实用新型授权,每件奖励800元。

鼓励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年专利申请量达30-49件,且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4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专利申请量达50-99件,且发明专利申请量达4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含100件),且发明专利申请量达4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度上述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详情大家可以咨询卧涛小编为您解答新南京市专利政策!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0551-65300586,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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