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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条件和时间流程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1-4-30  浏览次数:1104

2021年南京市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条件是哪些?申报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及截止?更多申报详情盘点如下,有需要的企业公司可以联系以下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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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条件

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以下科技服务业务。

1.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的调研咨询。

2.举办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合作、科技项目融资或产业协同等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

3.牵头组织技术攻关联盟等。

从事涉及安全和秘密的单位不适用本项目。

 

南京市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内容

第三方机构立足我市产业创新发展,为解决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需求,促进长三角(都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开展的科研合作活动和平台搭建等项目。

1.聚焦我市八大产业链创新发展需求,凝练重要技术需求指南,组织长三角单位开展对接和攻关活动。

2.聚焦科技资源高效供给和综合利用,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搭建工作。

 

南京市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时间和流程

1.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创新名城”政策网上申报——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我的申报:点击进入)。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

3.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对申报项目审核筛选。第三方机构于2021年5月21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南京市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要求

1、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是项目主管部门,应做好本地区第三方机构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突出重点,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调查研究、对接活动等,给予指导和帮助。

2、第三方机构是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承担单位,要在各环节精心组织谋划,选派精干力量组织各项工作。要积极对接市外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并同时帮助本市企业对接优势资源,做好服务对接、成果跟踪和经验总结。

3、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活动的统筹协调单位,在市科技局的领导下,对活动各环节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协同做好后续绩效评价工作。

4、第三方机构是项目支持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支持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对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完成负责。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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